为保障我县中学阶段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京津冀3地省级师范大学公开选聘中学教师110名,方案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选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团队格证书,教团队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高学段教团队格证人员按教团队格证任教学科区分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暂未取得教团队格证的,待2024年8月25日前应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团队格证。
7.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日至2006年1月3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3日)。
9.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选聘的方法和步骤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约备案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月初,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 )发布选聘公告,同时,在相关媒体网站予以转发。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费10元。
(三)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1月中旬。
3.面试方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考生根据试讲题目讲授一节微型课(试讲题目统一采用人教版教材),主要考察考生的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能力,不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
4.面试成绩
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合格分数均为60分,试讲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
在招聘报名网站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进入考核考生名单。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在招聘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由事业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纪委监委、编委办、人社、教体、财政等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选聘工作的全程督导,对违反选聘纪律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香河县人社局(0316-8322073),香河县教体局(0316-8315026)。
附件:香河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岗位信息表